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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现金管理决议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获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1]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及签署法律文件 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1] - 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1] 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 2025年2月17日认购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 2月18日认购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7,500万元 2月25日认购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22,000万元 [2] - 2025年5月21日认购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5,500万元 6月27日购买兴业证券国债逆回购4,199.80万元 [2] - 近期到期赎回本金合计49,199.80万元 获得收益248.28万元 资金已划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现金管理现状 - 截至公告披露日(2025年8月1日)公司暂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