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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4层公司会议室 [18]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 代表股份56,764,89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509%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2人 代表股份55,791,453股 占比41.2315% 网络投票股东40人 代表股份973,440股 占比0.7194% [19] -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40人 代表股份973,440股 占比0.7194% 全部通过网络方式投票 [20]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56,739,593股 占比99.9554% 反对25,300股 占比0.0446% 中小股东同意948,140股 占比97.4010% 反对25,300股 占比2.5990% [20][21][22]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41,526,240股 占比73.1548% 反对15,238,653股 占比26.8452% 中小股东同意945,940股 占比97.1750% 反对27,500股 占比2.8250% [23][24] -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包含7个子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同意41,525,940股(73.154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同意41,525,940股(73.154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同意41,526,240股(73.154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同意41,526,240股(73.1548%)《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同意41,525,940股(73.154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同意41,525,940股(73.154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同意41,309,640股(72.7732%) [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 - 议案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41,529,640股 占比73.1608% 反对15,235,253股 占比26.8392% 中小股东同意949,340股 占比97.5242% 反对24,100股 占比2.4758% [39][40] 法律意见及程序合规性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1][42] - 律师事务所确认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9][14][15][42]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未出现否决提案或变更以往决议的情形 [1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