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投资者管理工作,加强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价值 [1]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 [1][2] -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需高度重视并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 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ESG信息、股东权利行使等9类 [2] - 沟通方式包括电话/传真/邮箱、现场调研、说明会、路演、股东大会等7类 [2][3] - 需设立专人负责投资者热线及邮箱,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联系方式 [3] - 需加强官网投资者专栏建设,利用上证e互动等平台开展互动 [3] - 可安排现场参观或分析师会议,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3]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易懂 [4] - 股东大会需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包括网络投票及会前沟通 [4] - 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业绩说明会、分红说明会等),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举行 [4][5] - 说明会需提前公告并征集问题,董事长或总经理原则上应出席 [5] - 特定情形下强制召开说明会,如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 [5][6] 组织与实施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证券部为专职部门 [6][7] - 禁止行为包括透露未公开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价格预测等 [7][9] - 工作人员需具备法律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 [7]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记录活动内容并存档 [10] 附则 - 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1] - 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