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 "公司 ")的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以保护公司、 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合肥 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 ",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非典型担保等。 第六条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