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释 义 炬申股份 嘉源·法律意见书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所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 名"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 额不超过 38,000.00 万元(含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中 国已经正式公布并实施且未被废止 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 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 炬申股份 嘉源·法律意见书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 核业务指南第 4 号——上市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说明书》 广东炬申仓储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