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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为Guangdong Hongda Holdings Group Co., Ltd [1] - 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5,476万股普通股,并于2012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0,002,247元,全部为普通股 [2][20]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 [55]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 [8][123][126]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5]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7][18]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65,000,000股,主要发起人包括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28.46%)和自然人郑炳旭(持股19.14%) [19] - 公司股份转让受限,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量的25% [29][30] 经营范围和宗旨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产业投资、资产经营、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及资产租赁等 [13] - 公司经营宗旨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注重社会责任和股东回报 [12] - 公司涉及军工业务,需遵守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军工设备管理要求 [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3] - 股东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度 [76][77][78]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82]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113][114]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17][118]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投资等事项 [59]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123] - 总经理职权包括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等 [127]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