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担保事项概述 - 隆达股份拟为全资子公司新达马来西亚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履行与苏美达签订的《销售合同》项下债务 [1][2] - 担保范围包括合同总价、逾期违约金、银行费用及税款等,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 [3] - 担保无需反担保,且公司与苏美达无关联关系 [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新达马来西亚公司为隆达股份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24日,注册资本250万林吉特,主营高温合金及特种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贸易 [2]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274.32万元,负债503.45万元,净利润亏损54.64万元(未经审计) [2] - 被担保方无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记录 [2] 内部决策程序 - 担保事项已通过隆达股份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 -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12,000万元额度内签署法律文件 [2] - 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1][3] 担保必要性及财务影响 - 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风险可控 [3] - 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36%、净资产的4.44% [4] - 公司及子公司此前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记录 [4] 保荐机构意见 - 国信证券认为担保事项审批程序合规,符合科创板监管要求,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4] - 保荐机构对担保事项无异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