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 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情况概述 -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触发"赫达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债券 [1] - 回售价格为100.088元/张(含息、税),其中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计算得0.088元/张(含税)[2] - 不同投资者回售实际所得不同: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为100.070元/张(20%税率代扣),QFII/RQFII为100.088元/张(免税),其他投资者需自行缴税[2][3] 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且可当日撤单,逾期视为放弃[4]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发布至少3次回售公告,并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规则于2025年8月13日划拨回售款[3][4] - 回售期间若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回售申报失效[4] 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安排 - "赫达转债"在回售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业务处理优先级为交易/转让>回售>转托管[4] - 回售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将在回售期满后公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