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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证券账户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股份变动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1] 股份变动申报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股份数据,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个人信息,包括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等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本人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 [2][4]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的,过出方和过入方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持有股份总数的25% [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 股份变动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3] - 减持计划应包括拟处置股份数量、来源、方式、时间区间等内容 [5]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证券交易网站公告 [8]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8] - 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在收到执行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 [8] - 因离婚等拟分配股份的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8] 计算规则 - 以上一个自然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 [4] - 年内增加的无限售条件股份计入当年可转让基数,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4]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