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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 明确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收集传递职责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持股50%以上或实际控制) 重大影响参股公司及部分条款适用于股东 [1][2] 重大信息定义与报告义务 - 重大信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需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报告 [2]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 高管 部门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参股公司派驻人员 持股5%以上股东等六类主体 [2][4]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指定内部信息报告对接人 并建立相应报告机制 [5][6] 重大信息具体范围 - 交易类事项包括资产买卖 对外投资 研发项目转让 担保等11类行为 需满足总资产10% 市值10% 营收10%且超1000万等量化标准 [8][9][10] - 日常经营合同触发条件包括: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 占营收50%且超1亿元 利润占比超50%等 [11] - 关联交易需报告标准:自然人30万元以上 法人300万元以上 累计计算12个月内交易额 [6][7] 特殊事项报告要求 - 风险事项包括重大亏损 债务违约 资产冻结等15类情形 需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 [13] - 股东及实控人需及时报告持股变动5%以上 股份质押 破产重组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 [16][17][18] - 融资过程中控股股东及发行对象需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19] 报告程序与责任 - 证券部为信息接收部门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信息需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形式报送 [22][23] - 董事会秘书需判断信息是否需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 证券部负责保管披露资料 [24][25][26] - 违反报告义务将追责 视情节给予批评 经济处罚 解职等处分 [28] 制度实施细节 - 数值表述中"以上/以内"含本数 "超过/低于"不含本数 [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 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 [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