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制度汇编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 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