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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网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适用范围涵盖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3]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5]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执行 [6] - 明确8类禁止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包括刑事处罚、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等 [7]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印章、数据资产等,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 [8] - 涉及重大投资或财务决策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 [9] -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需提交书面说明,公司可要求赔偿损失 [10] 离职后义务与限制 - 离职后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间内不解除,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 [11]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25% [12]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核查,提供必要文件 [13] - 履职期间违法行为造成的赔偿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14]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董事会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等 [15] - 被追责人员可1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16]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