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