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 [1]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1] 机构及人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4] - 委员由董事会任命,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5][6] - 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连任 [8] - 当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委员 [9] 职责权限 -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0] - 具体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并提出建议 [11] - 研究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并提出建议 [11] - 研究公司经营战略(产品、市场、营销、研发、人才等)并提出建议 [11] - 研究影响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业务创新及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11] - 对以上事项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11]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14] - 定期会议采用现场形式,临时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 [15] - 会议通知需提前五日(定期)或两日(临时)发出 [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17]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8]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委员可能被撤销职务 [20]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2]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23]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十年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