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25 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 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 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