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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理人员的行为,确保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 实地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 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细 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 以连任。 第九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 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