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制度核心观点 -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确保合规性并防范内幕交易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覆盖股份登记、变动申报、减持限制等全流程管理 [1] - 明确禁止减持的六类情形,包括上市初期、离职敏感期、立案调查期间等 [3][4] - 设定年度减持比例上限(25%)及小额豁免规则(≤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6][13] 第一章 总则 - 适用范围涵盖董事及高管名下所有股份及信用账户持股,包括普通股和股权性质证券 [1][3] - 要求新任/离任董事及高管在2个交易日内完成个人信息申报,信息变更需同步更新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股份数据,并监督买卖披露情况 [3][8] 第二章 股份变动规则 - 禁止减持期间:财报公告前30日/10日、重大事件决策期、离职后半年内 [5][9][11] - 减持比例限制: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量25%,离职后半年内禁止减持 [12][13] - 新增股份处理:当年无限售股份可减持25%,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15] - 权益分派影响:因送转股增加的持股可同比增加当年可减持额度 [15] 第三章 增减持申报及信息披露 - 买卖前置流程: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经合规核查后方可操作 [17] - 集中竞价交易需提前15个交易日提交计划,披露数量、价格区间、资金来源等要素 [18] - 减持进展双过半(数量/时间)需公告,重大事项发生时需立即说明关联性 [19] - 股本变动调整:除权除息后需更新增持计划并重新披露 [19][20]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 内幕信息管控:延伸至配偶、子女及控制实体,违规买卖参照高管标准处理 [11][23]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需披露违规细节及追回措施 [12][25] - 违反制度将面临公司内部处分及监管机构处罚,造成损失需追责 [24] 第五章 附则 - 董事会拥有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6][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涵盖事项按《公司章程》执行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