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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倍轻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