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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债务向债权人 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