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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运作、提高议事效率、保障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1] - 触发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规定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1][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或不同意 [2][7]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若未反馈或拒绝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3][4][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董事会应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5][11][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5][14]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披露提案全部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 [6][15][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受处罚记录 [6][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结合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7][8][21]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1/2以上表决权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 [11][12][36]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需由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 [14][38] 累积投票制与决议执行 - 持股30%及以上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15][40] - 股东会决议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未通过提案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17][48][49]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当日,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18][50][51] 规则效力与修订 - 本规则与《公司法》等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9][53][56]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规则同时废止,构成《公司章程》附件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