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程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人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董事会、高管、控股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关联方 [2][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禁止选择性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3] - 披露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 [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信息,需将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 [5][10]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及季度报告(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 [8][9] - 临时报告针对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更、重大资产交易、股权结构变化等26类情形)需立即披露 [11][12][13] - 信息披露形式以指定媒体公告为主,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替代法定披露义务 [15][17] 信息披露程序与职责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及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9][10][20]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董事长签发,涉及重大事件时需在董事会决议或协议签署时点披露 [25][27][53]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协调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披露事务并监督媒体报道真实性 [19][42] 信息保密与豁免机制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如核心技术、经营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董事长审批并登记 [34][35][36] - 保密信息若出现泄露、市场传闻或豁免原因消除时需及时补披露 [38] - 内控措施包括签订中介机构保密协议、限制会议信息传达范围等 [60][61] 监督与责任追究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发现缺陷需督促整改 [45] - 违规披露将追究责任人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并可能要求赔偿损失 [62][63] - 文件存档由董事会秘书监管,借阅需审批以防遗失 [65][66] 制度实施与修订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及修订,生效后需持续评估实施情况 [68][69][70]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执行 [67]
XD凯赛生: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