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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1年3月制定,2025年8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落 实年报信息披露责任,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 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 会及北京证监局的其他有关规定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公司信息披 露 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内容 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交所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 引、 通知、备忘录等,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