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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核心观点 - 该制度旨在规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情形、责任追究原则、职能分工及处理流程 [1][2][3]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内容 - 年报信息披露范围包括董事会审议的系列议案、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内控委与会计师的沟通文件、保荐代表人出具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 [3] - 重大差错情形包括业绩预告与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如预计亏损实际盈利、预计扭亏实际继续亏损等)、业绩变动幅度超出预计范围20%以上、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等 [4][5] 责任追究的职能职责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提供《董事/高管情况年度调查表》,保证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6] - 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需配合信息披露,提供《关联方名单》 [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年报编制总体协调,组织差错检查并提出处理方案 [8] - 各职能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财务数据、员工情况、行业形势、产能信息、市场占有率、研发情况等具体资料 [9][10] 重大差错的更正处理和责任追究 - 发现重大差错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协调更正并以临时公告补充 [12][1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调岗、停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司法机关 [16][17]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故意隐瞒差错、多次发生差错等,从轻处理情形包括主动纠正差错、未造成重大影响等 [18][19] 附则 - 季报、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