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拟发行规模不超过57,789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六年,票面金额100元/张,按面值发行 [2][3] -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6] - 可转债设有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包括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回售条款包括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 [9][10]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789万元,拟全部投资于MIM零部件及组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8,842万元 [16][17] - 如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总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投入 [17] 公司治理及制度修订 -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增加一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保持3名不变 [28][29] - 公司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3项治理制度,其中9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6][3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江苏精研热处理有限公司,完善一站式全制程生产能力 [32] - 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34]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