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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7,789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MIM零部件及组件生产项目[2][17] - 可转债期限为6年,按面值发行(每张100元),票面利率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2][3] -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4]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5] - 设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7] 债券条款设计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3][4] - 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9] - 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债券持有人有权回售[10][11]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V/P,不足一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8] -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20]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789万元,全部用于MIM零部件及组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8,842万元[17] - 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总额,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差额[17] -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建立严格管理制度[18] 公司治理相关事项 - 修订《公司章程》条款,增加董事会席位,完善治理结构[26] - 系统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30] - 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28][29] 其他重要安排 - 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具体比例由董事会确定[15] - 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股东回报机制[22] -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12个月(部分事项延长至实施完成日)[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