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规划制定原则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必须采用现金分红 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 -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差异化设定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最低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最低20% [1] -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为未来12个月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2] 分红比例与条件 - 2025-2027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 未分配利润可结转下年度 [4] - 实施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 年度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 -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且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 [4] 决策与调整机制 - 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表决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并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4][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或国家法规政策变更 且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通过 [5] - 调整方案需详细论证原因 调整后政策不得违反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 [5]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专项说明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包括是否符合章程 比例是否明确 程序是否完备 未分红原因及改进措施等 [5] - 政策调整时需额外说明调整条件及程序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6] 其他执行条款 - 分红回报规划调整需经详细论证并履行决策程序 股东会表决需2/3以上通过 [6] - 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7]
精研科技: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