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概述 - 战略委员会是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 委员会需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 - 委员会工作需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委员会组织机构 -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董事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3] - 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4] - 委员需熟悉法律法规、公司经营管理,具备综合分析和独立工作能力 [5] 委员会职权与义务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 [7] - 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8] - 需建立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制度,内容包括重大战略项目实施情况、重点项目投资分析等 [9] - 委员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并对提交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12] 委员会工作方式与程序 - 委员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原则,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 [13] - 通过查阅资料、调查企业等方式研究公司全局性重大问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4] - 采用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会议形式灵活多样 [15] - 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讨论公司重大战略事项 [16] - 专题会议由分工委员及课题组人员组成,负责审议课题研究成果 [1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3-10天通知委员,形式包括传真、邮件等 [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5] - 委员因故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职权,连续两次缺席可能被更换 [20] - 决议需经与会委员过半数通过,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 [21] - 会议记录需包括时间、地点、议题、表决结果等,并由出席委员签字 [22] - 会议记录和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十年 [23] 附则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并通过后实施 [25]
沃特股份: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