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1] - 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 [1] -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2] 委员会组织机构 -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1] - 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产生 [1] 委员会成员条件 -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专业知识 [2] - 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2] -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2] 委员会职权和义务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包括薪酬决策程序、考核情况、薪酬总结等 [3] - 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聘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 - 委员会成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披露公司秘密 [4] 委员会工作方式和程序 - 实行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制度,定期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日内召开 [5] - 定期会议审查上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薪酬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 [5] - 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召开 [5] 会议决议和记录 - 委员会会议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6] - 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管十年 [6] 附则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8]
沃特股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