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 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 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 严格限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