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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股东及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需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2] - 重大信息定义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是持续性责任,公司需依法履行义务,董事及高管需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5] - 内幕信息需严格保密,禁止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6]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需在指定媒体及场所披露[8][9]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和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股东持股等21项内容[16][18][21] - 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决议、重大事件公告等,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等38种情形[36][38] - 交易披露标准:涉及资产总额1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0%且超1000万元、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等[44]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高管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披露[62] - 临时报告流程: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63]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协调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监管沟通[66][67]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等,需在信息公开前保密[74] - 非公告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审核,包括股东会、媒体采访、网站及社交媒体内容等[75]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需控制知情范围,信息泄露时需立即公告进展[79] 文件管理与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文件由证券部存档,股东会及董事会文件永久保存,监管部门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80][86]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批评、警告、解聘及赔偿要求,涉嫌违法的按监管规定处理[87][90]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91][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