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涵盖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四大核心工作模块 [2]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需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确保信息传递的公开性、公平性与真实性 [3] 核心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构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四大基本原则 [6] - 特别强调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平等参与机会,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6][21] - 要求控股股东和董监高必须积极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16] 信息披露规范 - 严格限定交流内容为已公开信息,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4] - 若意外泄露重大信息需立即启动公告程序并采取补救措施 [4] - 非正式公告渠道(如社交媒体、分析师会议)需设置审查程序防止信息违规披露 [14]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采用官网、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沟通方式,其中业绩说明会需在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 [8][26] - 现场调研需提前预约并提交问题提纲,年报披露前30日原则上不接受现场调研 [35][36] - 互动易平台答复需避免涉及未公开信息,重要问答需显著标注 [27][28]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证券部为具体执行部门 [15][17]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包含活动记录、录音等资料 [7][19] - 定期对董监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专项培训,鼓励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 [20] 专项活动管理 - 投资者说明会必须安排董事长/总经理出席,特殊情况需公开说明原因 [24] - 现金分红不达标、重组终止等五种情形强制要求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25] - 调研活动需签署承诺书,禁止利用调研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9][40] 技术支持与档案管理 - 官网需开设投资者专栏并公示所有新媒体平台访问地址 [12][31]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需在次日开市前披露,包含问答记录、演示文稿等核心要素 [42] - 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允许在信息披露规则框架下与投资者进行前置协商 [8]
精研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