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优化新股定价机制 8月4日起实施
香港交易所优化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 - 香港联交所发布咨询总结,优化首次公开招股(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新规将于8月4日生效 [1] - 引入机制B作为新的分配机制选项,允许发行人事先选定公开认购部分比例,下限10%,上限60% [1] - 机制A下公开认购部分最大回拨百分比由20%上调至35% [1] - 修改新股定价机制旨在为发行人和投资者建立更灵活、清晰和透明的框架 [1] 新股定价机制改革细节 - 回补比例上限由20%大幅提升至35%,发行人可更灵活分配股份 [2] - 发行人可将最多60%发行股份分配至公开发售部分,高于过去回补机制上限50% [2] - 改革旨在提升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的稳健性,平衡本地及国际投资者需求 [2] - 修订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提供更多灵活性与确定性 [2] 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改革 - 25%的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被认为不够灵活,不利于大型上市公司资本管理 [3] - 25%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远高于其他国际交易所,对大型公司造成负担 [3] - 联交所就持续公众持股量建议展开进一步咨询,咨询期至2025年10月1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