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通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公司为8名被告之一 [2] - 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42,306.91元及诉讼相关费用 涉及10名自然人投资者 [2] - 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起诉 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其他7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 一审判决结果 - 法院驳回10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3] - 案件受理费1,795.5元由原告方承担 [4] - 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起上诉 [4] 诉讼对公司影响 - 一审判决涉及金额较小 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5] -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5]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6] 备查文件 - 判决书文号为(2024)桂01民初198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