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股权激励计划公告 -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2] - 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材料 [3]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六种情形 [5] -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相关人士 [5] 监事会核查结论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