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暨取 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11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 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