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买国债的利息免税标准定了:每月不超过10万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2] - 采取新老划断方式 8月8日前已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2] - 自然人购买债券月利息收入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1] 税收影响测算 - 预计2025年增量税收321亿元 2026年648亿元 2027年988亿元 [5] - 商业银行税负可能增加232.7亿元 基金理财等非法人产品增加33.6亿元 [4] - 以10年国债收益率1.7%计算 恢复征税可能导致税收成本上升5.6-10.8bp 新券利率可能提升2.8-5.4bps [3] 计税规则 - 银行等自营机构按6%税率计税 应纳税额=利息收入/(1+6%)*6% [2] - 资管产品(含公募基金)适用3%征收率 应纳税额=利息收入/(1+3%)*3% [2] - 100元债券利息收入约需缴纳5.66元增值税 [3] 市场影响分析 - 加税会降低配置机构收益 削弱国债、地方债、金融债的配置需求 [3] - 属于一次性政策 不影响债券市场长期趋势 [3] - 税收成本将在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分担 具体比例取决于供需曲线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