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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与时俱进IPO新规今日落地 香港新股市场国际竞争力将获提升

港交所IPO定价机制改革 - 港交所于8月1日发布优化IPO定价机制的咨询总结,新规将于8月4日生效 [1] - 改革聚焦优化新股配售比例分配、降低公众持股量门槛、便利"A+H"股发行人 [1] - 新股发售须分配至少40%股份至建簿配售部分,基石投资者保留6个月禁售期 [1][2] - 此次改革被认为是近30年来对香港新股定价机制最全面深入的调整 [1] 新股发售结构变化 - 原规则下公开认购比例最高可回拨至50%,新规将建簿配售最低比例由50%下调至40% [2] - 调整原因包括新股交易规模增长5-10倍,国际投资者参与度提升 [2] - 40%建簿配售要求有助于稳定大型IPO定价,避免散户过度追捧导致的破发风险 [2] 公开认购机制调整 - 机制A下公开认购最大回拨比例由20%上调至35%,限制小市值公司"恶意"回拨 [3] - 机制B引入新选项,公开认购比例下限10%上限60%,无回补机制 [4] - 机制B有利于控制机构抢购项目的上市首日股价波动 [4] 公众持股量门槛改革 - 拟引入根据市值设定的层级式初始公众持股量要求 [5][6] - 现行25%门槛被认为过高,新方案提供10亿港元市值+10%持股量的替代选择 [6] - "A+H"发行人公众持股量调整为H股市值10亿港元或5%持股量 [6] "A+H"股发行人优化 - 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由H股10%降至A+H股总数的5% [7] - 调整旨在提升香港上市机制吸引力,同时符合国际惯例 [7] - 为"A+H"发行人提供更灵活的公众持股量标准 [7] 退市机制完善 - 建议对公众持股量严重不足公司添加股票标记 [7] - 主板公司18个月、GEM公司12个月未恢复公众持股量即可除牌 [7] - 新规旨在加强股东利益保护,同时提供资本管理灵活性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