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1] -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已调查完毕并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公司150万元 董事长李能160万元 总经理游永平100万元 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80万元[3][4] 违规事实细节 - 公司董事长李能实际控制的关联方药聚能医药通过子公司湖南嘉应进行短期资金拆借[2] - 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累计发生资金往来21,999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2] - 资金拆借采用月初转出月末转回方式 单笔金额4万元至5,999万元不等[2] - 2024年度转出16,999万元 2025年1月转出5,000万元 均当月转回[2] - 截至2025年3月末关联方已支付资金利息 公司在2024年报中披露该事项[2] 违规性质认定 - 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2] - 违反《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3] - 董事长李能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 - 总经理游永平和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 公司影响与应对 - 公司表示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4] - 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预计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4] - 公司将加强合规管理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