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惠通科技: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扬州惠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 特制定本 制度。 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 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