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通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1] - 需具备与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1] - 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被证监会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者不得担任相关职务 [1] 提名与聘任程序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未明确 [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或审计委员会提名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持股1%以上股东或董事会提名,且需通过深交所审核 [1][2] - 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1] 考核与行为规范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需接受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薪酬调整依据 [3] - 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出具专项评估意见 [3] - 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30日,独立董事不少于15日,高管需遵守考勤制度 [4] - 禁止行为包括侵占公司资产、利益输送、擅自披露商业秘密等 [3][4] 履职要求与附则 - 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视为失职,董事会可建议撤换 [5] - 出现任职禁止情形时,公司需在30日内解除相关职务 [5] - 制度随《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动态调整,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