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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通科技: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 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原则上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