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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诚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及实施安排 - 联诚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25日至7月25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1.59元/股的130%(即15.07元/股)[5][8]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22元/张(含息税),其中当期利息0.22元/张按票面利率2.50%和计息天数32天计算[10][11] - 赎回程序关键时间节点:停止交易日2025年8月13日,赎回登记日8月15日,赎回日8月18日,资金到账日8月25日[6][13][15] 转股及税务安排 - 转股操作要求:最小申报单位1张(面值100元),转股后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19] - 税务处理差异:个人投资者按利息20%征税(税后赎回价100.176元/张),居民企业自行缴税,QFII等境外机构暂免征所得税[17][18]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对登记在册债券全额赎回[8] - 公司承诺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并在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公告结果及摘牌信息[15] - 经自查,公司关联方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未交易该可转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