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 - 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59元/股的130%(即15.07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5] - 赎回条款包括两种情形: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5][6] -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决议 [5]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为100.22元/张(含息税),其中当期利息0.22元/张基于票面利率2.50%和计息天数32天(2025年7月17日至8月18日)计算 [2][8] - 计算公式:IA=B×i×t/365,其中B为债券面值100元,i为年利率2.50%,t为计息天数32天 [7][8] - 扣税后个人投资者实际派发金额为100.176元/张(税后),居民企业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为100.22元/张 [15][16] 赎回时间安排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赎回日为2025年8月18日,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8月13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8月18日 [3][11][12] - 资金到账安排: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中登账户)为2025年8月21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8月25日 [3][13] - 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最后一个交易日简称变更为"Z诚转债" [3][14] 转股操作要求 - 转股需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申报,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面额100元),转股后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 [17] - 当日买入可转债可当日申请转股,新增股份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17] - 不足1股的余额部分将在转股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17] 持有人注意事项 - 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 [3][18] - 存在质押或冻结的债券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否则可能无法转股 [3][1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重要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 [14]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诚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