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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制度总则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2]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2]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 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配合其工作[2]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信息披露会议 查阅职责范围内所有文件[2] -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并由董事会秘书分管[2] 董事会秘书选任要求 - 公司需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任职条件包括良好职业道德 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 及取得上交所任前培训证明[4]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4]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提交推荐书 简历 学历证明 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资料[4] - 解聘需具备充足理由 出现禁止情形或连续三年未参加后续培训等情况需一个月内解聘[5] 董事会秘书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 筹备组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6]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信息泄露时立即报告并披露[6] - 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督促其遵守规定及履行承诺[6] - 协助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包括内控制度 避免同业竞争 激励约束机制及社会责任[7]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筹划再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7] 履职保障与合规要求 - 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需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7] - 履职受不当妨碍时可直接向上交所报告[7] - 需签订保密协议 任期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信息披露[8] - 公司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 其任职条件参照董事会秘书标准[8] 培训与考核机制 - 候选人需参加上交所任前培训并通过测试取得证明[8]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 被通报批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需参加最近一期培训[8] - 公司董事会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实施年度考核[8] - 需接受上交所年度及离任考核 并按要求提交履职报告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