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职权范围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 -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拟订重大收购 合并 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1] - 决定因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 可转换债券或维护公司价值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1]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 收购或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1]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或解聘总裁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 - 制定公司可持续发展与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战略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战略及ESG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 全部由董事组成 [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2] - 战略及ESG委员会负责研究长期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与ESG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 [3]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程序 并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薪酬决定机制 股权激励计划等 [4]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年至少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4] - 临时会议可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况下召开 [4]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发出书面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发出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在会议上说明 [5][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会议 [6] 董事表决与决议形成 - 董事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表决意向分为同意 反对和弃权 未选择或选择多个意向需重新选择 [9]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同意通过 [10] - 出现关联关系 董事认为应当回避或公司章程规定情形时 董事需回避表决 [11] - 在董事回避情况下 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11]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需安排会议记录 包括会议日期 地点 出席董事姓名 会议议程 董事发言要点 表决结果等 [12]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 纪要和决议签字确认 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 否则视为完全同意 [13] -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 材料 签到簿 授权委托书 录音资料 会议记录 决议等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 [14] 其他重要规定 - 董事会需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 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11] - 提案未获通过时 在条件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 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 [1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 材料不充分时可暂缓表决 [12] - 以视频 电话等方式召开的会议可全程录音 非现场会议以签字董事 视频在场董事 电话发表意见董事等计算出席人数 [8][9]
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