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航天科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以完善法人治理和规范独立董事行为[1] - 独立董事需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 独立董事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2] - 会议需审议关联交易披露、承诺变更方案及收购应对措施等关键事项[4] - 公司需为会议提供运营资料、实地考察支持并承担专业机构聘请费用[2] 会议运作规范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紧急情况下可通过通讯方式快速召开[2]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发送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通知[2]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行职责[3] 独立董事职权范围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4]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4] - 独立董事可依法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并对损害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 会议决策与记录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日期地点、出席人员、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等详细信息[5] - 独立董事需在记录中明确发表同意保留反对或无法发表意见的类型及理由[5] 制度实施与效力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同时废止[6] - 细则未尽事宜或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