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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股份: 空港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4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640%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得100%同意票通过 其中A股股东投票同意37,345,700股 [1] -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持有147,946,207股表决权股份 在表决时回避投票 [1] 法律意见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由王佩琳律师和汪若歆律师具体承办 [2] -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形成的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