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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 浪莎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厂房出租合同的公告

合同概况 - 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与义乌市煦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厂房出租合同 租赁期限为6年 租赁面积为12,663平方米 限于生产、仓库、办公、电商使用[1] - 租赁期自2025年7月28日至2031年12月31日 首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7.5元 年房租共计265.923万元 第二年至第六年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 年房租共计273.5208万元[2] - 租金支付方式为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年至第六年租金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支付至指定账户[2] 交易性质 - 本次厂房出租未构成关联交易 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2] - 交易需每三年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一次并进行交易进展公告[2] 合同方信息 - 出租方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等[2] - 承租方义乌市煦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广告设计等[2] - 承租方与公司及浪莎内衣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3] 交易影响 - 出租目的为盘活资产增加公司收入 将闲置厂房进行出租[3] - 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具体利润金额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