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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立智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 涵盖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移交手续 未结事项处理 保密义务 持股变动规定及责任追究机制 [1][2][3][4][5]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1]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任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 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 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比例不符时同理 [1]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 [2]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 决议作出之日生效 [2] - 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限制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特定犯罪记录 破产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 市场禁入等情形 违反规定选举无效 任职期间出现将解除职务 [2][3]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需向董事会移交全部文件 印章 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并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文件 [3] - 涉及重大投资 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的 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 [3] - 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 增持计划)的 公司有权要求制定书面履行方案 未履行需赔偿全部损失 [3] 离职后义务与持股规定 - 离职后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持续有效 直至商业秘密公开 任职期间执行职务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3]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除外 [4]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和说明 [4] 责任追究机制 - 发现未履行承诺 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时 董事会需制定追责方案 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4]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 可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4] 制度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有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修改时同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