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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延喜)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声明 - 候选人李延喜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5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 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 以及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等机构发布的多项相关规定和指导意见[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2]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也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也不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 其直系亲属也不符合上述情形[3]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其直系亲属也不符合上述情形[3]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 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处任职[3]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3] - 最近12个月内候选人未曾出现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3] - 候选人无其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3] 无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4] - 候选人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4] - 最近36个月内候选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 候选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4] 兼职与任职情况 - 候选人非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4] - 候选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4] 专业资质 - 候选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且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承诺事项 - 候选人承诺在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定 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 接受监管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做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5] - 候选人承诺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