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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49,469股,每股发行价格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303,283.00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5年7月23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其中23,800万元拟投入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2] - 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调整投入顺序和金额,不足部分由自筹资金解决 [2] 现金管理方案 - 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1][3] -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1][3] - 现金管理收益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5] 实施与授权 - 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包括选择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及签署相关协议 [5] - 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审议程序 - 2025年8月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5] - 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 资金使用效果 - 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6] - 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3][6] 监管意见 - 监事会认为该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7] - 保荐机构确认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要求 [8]